迷思一:文法不用記憶
迷思二:文法能力可以自然養成
迷思三:寫題目文法就會進步
其實,文法當然要「記憶」!譬如最基本的動詞三態規則,哪些字要怎麼變化成過去式或是過去分詞?該怎麼拼?當然需要背誦。
自然養成的文法能力不只需要「生活中大量接觸英文」(譬如天天使用,而且是聽說讀寫都要使用,甚至是要進階的使用英文在各領域),而且還得持續不墜,若不在英語環境中生活,幾乎是不可能達到。
靠著刷題來累積文法能力更危險,因為不管是哪種文法題,都有特定的目標和難度層次。譬如刷多益文法,則只有高中左右(甚至不到)的文法難度。尤其是選擇題更是可以搭配一堆解題技巧(自己也可能摸索出來一些慣性),最後只會解題,還是不太會「真正使用」。
所以學英文文法的重要態度就是:
態度一:一定要有「需要背東西」的決心
態度二:「刻意練習」是必要的
態度三:不斷變換考試任務來練習
簡單來說,把文法當作單字一樣要固定複習、善用資料庫累積。刻意練習當然表示天天練、常常使用,把英文文化放入生活中。最後,就算要靠練習題目(準備考試)來累積文法能力,也要「多多變換不同考試」,透過不同考試聽說讀寫的考驗方式,讓文法「活用」出來。
12/9週六下午開班的基礎文法課,由Cathy老師親自來幫大家從基礎開始喔!這個班現在確定開班嚕。進班名額有限,報名連結請見留言處喔~